找回密码
 会员注册

快捷登录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搜索
楼主: wind856233

[其他] 肇事者,你还有没有人性???你的良心不会痛吗???

    [复制链接]
UID
97962
回帖
498
金币
160 个
注册时间
2017-7-2
发表于 2018-2-7 21:24:2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
节哀。逝者安息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56795
回帖
316
金币
742 个
注册时间
2013-8-7
发表于 2018-2-7 21:46:17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
凡事不能激动,一码归一码,上代是上代人的事,下代是下代的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91435
回帖
22
金币
2 个
注册时间
2016-11-16
QQ
发表于 2018-2-8 00:05:3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95537
回帖
697
金币
891 个
注册时间
2017-4-26
发表于 2018-2-8 00:35:5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
你们说的太简单了,如果她的家属去烧香,就证明他妈有罪是实事,站在法律的角度考虑没有回旋的余地,法律保护是你守法,法律永远站在强势强者一边…只有道德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公平的秤…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102646
回帖
1
金币
2 个
注册时间
2018-1-30
发表于 2018-2-8 06:07:4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
左眼迷朦 发表于 2018-01-31 15:30
在婚礼上摆灵堂去……记得多带点人

怎么觉得你们这这人在唆使楼主去犯规,真是一些小人之径,闲的没事真不该看这帖子,让我觉得美好的安徽人原来还有你们这些败类,人哪,还是有点口德好,不要轻易评价别人,如果你有钱就管好自己的人,如果你没钱就管好自己的嘴,别他妈犯贱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24868
回帖
1083
金币
9 个
注册时间
2011-9-1
发表于 2018-2-8 12:1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不能将自己从受害者的角色转换成加害者的角色,否则,得不偿失。凡是还得依法办事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97706
回帖
365
金币
125 个
注册时间
2017-6-26
QQ
发表于 2018-2-8 12:41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
应该拉出去枪毙十分钟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90191
回帖
2624
金币
259 个
注册时间
2016-10-4
发表于 2018-2-8 13:14:2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携手一人白头到老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47919
回帖
10994
金币
625 个
注册时间
2012-5-30
发表于 2018-2-8 14:17:1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
噜噜噜噜 发表于 2018-02-01 09:12
我晕死 我只是发表下意见就是肇事者家属 既然你发了望江论坛  我只是站旁观者角度看问你 你就这种态度 什么人嘛 要么就别发

消消气 ,去烧点菜给我们看看
在薄情的世界里,深情的活着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102760
回帖
10
金币
29 个
注册时间
2018-2-8
发表于 2018-2-8 18:44:3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唯蜜雪 发表于 2018-01-30 20:55
你这什么帖子啊,看着一点素质都没有,只看到骂人的,想钱想疯了吧你们,就算撞人有法律呢,证据会说明一切,法律没判定一个人有罪,那其他人没有权利去判定这个人有罪,我相信证据相信法律,不相信造谣生事的人

你是肇事者家属,少在这里瞎BB!肇事逃逸还有理有了是吧?真没见过你这么嚣张的人!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吧?畜生都不如的东西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102760
回帖
10
金币
29 个
注册时间
2018-2-8
发表于 2018-2-8 18:47:1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唯蜜雪 发表于 2018-02-08 06:07
怎么觉得你们这这人在唆使楼主去犯规,真是一些小人之径,闲的没事真不该看这帖子,让我觉得美好的安徽人原来还有你们这些败类,人哪,还是有点口德好,不要轻易评价别人,如果你有钱就管好自己的人,如果你没钱就管好自己的嘴,别他妈犯贱

肇事逃逸还有理了是吧?把人撞死了一点愧疚感都没有还在这里强词夺理,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吧?畜生都不如的东西!你这种东西将来不得好死,出门要被大货车撞死!死无全尸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102760
回帖
10
金币
29 个
注册时间
2018-2-8
发表于 2018-2-8 19:02:4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唯蜜雪 发表于 2018-01-30 20:55
你这什么帖子啊,看着一点素质都没有,只看到骂人的,想钱想疯了吧你们,就算撞人有法律呢,证据会说明一切,法律没判定一个人有罪,那其他人没有权利去判定这个人有罪,我相信证据相信法律,不相信造谣生事的人

如果你爸爸像楼主爸爸一样被三轮车撞死了,你还会这么说话吗?畜生,我不指望你通人性,希望你得了狂犬病不要出来瞎溜达!以免被人乱棍打死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UID
56306
回帖
250
金币
1 个
注册时间
2013-7-21
发表于 2018-2-9 10:40:5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楼主节哀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会员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客户端|皖公网安备34082702340930号|望江论坛 ( 皖ICP备18018829号 )

GMT+8, 2024-6-3 07:20 , Processed in 0.054657 second(s), 27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