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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网民心声] 警察叔叔辛苦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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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2-28
发表于 2014-2-28 11:4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安徽
警察叔叔辛苦了,医院各部门的协调人员辛苦了。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,不要动不动就砸东西、堵门、停放尸体、燃放鞭炮,闹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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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1-23
发表于 2014-2-28 11:5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理性。冷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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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7-5
发表于 2014-2-28 12:07:2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冷静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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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9-3
发表于 2014-2-28 12:17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什么情况
时间永远在这里,流逝的是我们自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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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1-5
发表于 2014-2-28 12:2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院方是不是也该自我检查和整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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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2-22
发表于 2014-2-28 12:27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我们能不能做个假设
假设没有县医院
会是什么状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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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2-6
发表于 2014-2-28 12:3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浙江杭州
医患纠纷在这个国度已经太多了,考验执政者的智慧
缘聚缘散一笑过,功名利禄顺自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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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5-31
发表于 2014-2-28 12:41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滁州
理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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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26
发表于 2014-2-28 12:46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江苏苏州
对待事情应该冷静处理,那些不会解决事情,只会徒增一下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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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9-4
发表于 2014-2-28 12:53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需要理智
美酒千杯难知己  清茶一杯也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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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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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2-28 12:58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不理性肯定不理性的理由!请客观看问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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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5-12
发表于 2014-2-28 13:2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
权威和诚信如果不能昂首挺立于社会之中,理性的声音就会越发微小甚至弱不禁风。
20081022024544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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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0-16
发表于 2014-2-28 13:5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广东深圳
医患矛盾
过去,别人看错了我。现在,别人还是看错了我。将来,别人还会看错我。但我依然是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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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6-4
发表于 2014-2-28 13:55:58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安徽安庆
理性、冷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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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0-7
发表于 2014-2-28 17:0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浙江
还是去看看《侵权责任法》吧。
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”《侵权责任法》对医疗损害责任新的规定,使我国民事赔偿责任原则重新得到了统一,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”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量的核心和重点。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”也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。由于医疗鉴定委员会与医疗机构、医生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,医疗事故鉴定常沦为“爷爷给孙子做鉴定”,患者很难相信其鉴定结论的真实性。可是,为了打官司,医疗事故鉴定是患者绕不过去的坎。新法使医疗事故鉴定不再成为医疗诉讼的要件。患者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只要有过错,就要承担赔偿责任。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。需要实施手术、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的,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,并取得其书面同意;不宜向患者说明的,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,并取得其书面同意。”“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,造成患者损害的,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”。
好久么有来了......新年好..........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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